基金的募集与认购

基金的募集与认购

程序

申请

  1. 基金申请报告
  2. 基金合同草案
  3. 基金托管协议草案
  4. 招募说明书草案

申请的注册

  1. 自申请日期六个月内做出决议
  2. 常规产品做简易程序注册,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
  3. 简易产品为常规股票基金、混合基金、债券基金、指数基金、货币基金、发起式基金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(QDII)基金、理财基金和交易型指数基金(含单市场、跨市场/跨境ETF)及其联接基金

发售

  1. 自收到核准文件六个月内进行发售
  2. 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时间不超过三个月

合同生效

  1. 母鸡期满,封闭基金达到核准的80%,持有人数少于200人
  2. 开放基金募集总额不少于两亿份,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,持有人不少于200人
  3. 母鸡期满十日内验资,验资结束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
  4. 证监会自收到备案申请及验资报告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,合同自确认之日起生效,次日发布公告

募集失败

  1. 固有财产承担债务费用
  2. 三十天内返还投资者本金及期间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